市发改委同时要求各景区严格落实特殊群体优惠政策

9月22日,贵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对全市各类停车场及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实行优惠减免政策。

根据通知,全市各类停车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具体情形为:进入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游览参观点、机场、车站、码头等配套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进入住宅小区停车场、住宅小区与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医疗机构和殡仪馆的配套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和殡葬车。

通知指出,为切实关照民生,贵阳市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严格落实特殊群体优惠政策,除对未成年人、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宗教人士等按规定实行优惠减免外,还将部分特殊群体列入优惠群体,享受门票减免政策。具体为:80岁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可以有1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景区;需要陪护的盲人、重度残疾人凭残疾证可以有1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景区;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实行景区门票半价优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收费景区(点),对全日制大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贵阳市发改委要求,全市各类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要按照《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公示工作。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经营者完成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优惠政策公示等工作,切实落实优惠减免政策。

  来源:贵阳日报融媒体 彭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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