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宣传月 | 白云区第一幼儿园:从“看护”到“教育”


在参与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的过程中,林小熙深刻体会到学前教育法第三十九条关于“幼儿园应当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规定。孩子上学期间,幼儿园创新性地开展了“家长义工日”活动。作为家长,林小熙清晰地记得,以“义工”身份参与班级活动时,主班老师面对全班30多名个性不同的孩子展现出专业素养,专业的示范让她明白,学前教育法强调的“家校协同”不是让家长越俎代庖,而是要在尊重教师专业性的基础上形成教育合力。幼儿园以“爱”为主题,教孩子们学会接受爱、学会爱别人,在爱的滋养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未来定能以更为健全的人格、更为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与生活之中。

学前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的规定,在林小熙的孩子身上产生了看得见的变化。以前每晚催促孩子早睡的“战争”,在幼儿园实施“健康作息计划”后悄然化解。通过幼儿园制定科学合理的一周活动计划表结合班主任和配班老师的教育,她惊奇地发现孩子在幼儿园体能活动时间达到2小时以上,难怪回家后情绪稳定且容易入睡。老师还公布幼儿园的食谱,鼓励学生家长到园陪餐,既可以陪同幼儿进餐,也可以对幼儿园食品质量进行监督,负责的班主任老师还搜集孩子们平时的画画、字帖、手工作品等,为每位幼儿制作成长手册,记录孩子们温暖快乐的幼儿园时光,这些看似平常的细节,恰恰彰显出法律条款是如何一步步转化为温暖且有实效的教育实践的。
在参与幼儿园膳食委员会监督工作时,林小熙切身感受到学前教育法第四十五条“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所具有的重大现实意义。突击检查厨房,看到食材采购台账上每个批次的检疫证明,餐具消毒柜上的温度记录表,甚至连切生熟食的砧板颜色都严格区分。园长说:“这些不是应付检查,而是落实法律要求的常态化工作。”更让她触动的是幼儿园积极开展防灾演练,孩子们能够熟练完成地震避险动作,还在家里担任小老师,教家长们怎么紧急避险。当法律要求真正融入日常的细节之中,安全便不再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安全保障。

回顾孩子三年学前教育历程,林小熙深刻体会到学前教育法从立法精神到具体条款所蕴含的儿童本位思想。学前教育法第三十一条“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遏制了教育暴力;第二十五条“重视幼儿心理健康”引导教师关注幼儿情绪发展;第十八条“幼儿园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提升了职业尊严。这些看似无形的改变,实则共同构建起了优质的学前教育生态环境。
作为即将升入小学的大班家长,林小熙已然不再焦虑孩子认了多少字、会算多少题,因为我看到了孩子在游戏中展现出的专注力,在自主选择区域活动时的决策力,以及在解决同伴间冲突时的沟通力——这些恰是学前教育法倡导的核心素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当法律理念转化为千万个幼儿园的日常实践,受益的将是整个民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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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