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起3岁以下婴幼儿的金色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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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仁怀市仁人爱幼托育中心,孩子们玩得很开心。

(仁怀市仁人爱幼托育中心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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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紫云自治县一婴幼儿照护中心,工作人员为孩子们讲故事。

(紫云自治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供图)

老人带娃不方便、请育儿嫂不放心、送幼儿园又太早……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问题,成了不少双职工家庭面临的新难题。

如今,许多“90后”“95后”陆续当上“新手爸妈”,面对“生了娃没人带”“双职工带娃难”等育儿难题,他们更倾向于在“家门口”或者办公点获得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

今年9月,居住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A区的杨女士成为一名新手妈妈,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中没多久,她和丈夫开始考虑起产假结束后孩子的抚育问题。

“我们双方父母还有几年才退休,没法帮忙带小孩,请育儿嫂照看,开销大还不放心。”杨女士说,幼儿园通常只接收3岁以上的孩子,为了兼顾家庭和工作,产假结束后打算把孩子送到离家近的婴幼儿托育机构去。

杨女士透露,把孩子送到市场化的托育机构也面临着新问题,一方面机构总体数量少,选择范围有限;另一方面价格也不低,增加了育儿成本,并且照护水平参差不齐,“所以我们迟迟不敢做决定。”

托育服务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民生福祉。今年省两会期间,多名省政协委员为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言献策。其中,陈华伟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大力发展托育服务着力满足幼有所育需求的建议》提案。

“近年来,我省把‘幼有所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幸福贵州的重要内容,推动托育事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与此同时,托育服务仍然存在标准不一、供给总量不足与部分托位闲置并存等矛盾。”陈华伟在提案中写道。

面对托育服务内生动力不足,与广大家庭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陈华伟提出三条建议:一是加强统筹规划,让尚处于摸索起步阶段的托育服务得到更多政策支持;二是加强示范引领,细化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的认定条件、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推进行业规范化发展;三是加强监管服务,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推动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提案经立案后,省卫生健康委作为提案主要办理单位,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迅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围绕我省托育机构监管与示范创建开展调研工作。

近年来,我省先后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但通过调研发现,我省部分托育机构存在备案率低、管理职责不清晰、普惠托育服务价格标准不明确、示范机构创建没有具体标准等问题。截至2022年底,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02个,距离2025年达到4.5个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通过多方综合研判,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多部门印发了《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贵州省托育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从登记备案、部门职责、机构设立、机构职责、机构规范、综合评价、综合监管等方面推动托育机构规范发展。

眼下,多地推出的托育服务得到群众好评,为全省托育机构发展探索出有益经验。比如,铜仁市妇幼保健院等13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家长学校 养育未来”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公益项目在安顺市紫云自治县落地实施;仁怀市仁人爱幼托育中心由仁怀市卫健局做业主,盘活闲置的国有企业房产,交由该市教医投公司运营。

“下一步,我们将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评估创建活动,建成一批示范托育机构,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同时在托育服务事业发展上扩量提质,围绕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抓好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的落地落实。”省卫生健康委人口与家庭处处长王振宇说。(转自: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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