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取公积金帮家人付首付?贵阳公积金中心解答“代际互助”新政→
“缴存人”是指有缴存公积金的购房人(状态:封存或正常汇缴),缴存地域不限。
“申请人”指代际互助的人(缴存人的父母或子女),其缴存地需要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申请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等);
3.不能查询到网签合同信息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证明材料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等);
3.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预申请时提供);
4.卖房人收款账户信息(预申请时提供);
5.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预申请时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提取资金时提供);
6.过户后的契税完税证明(提取资金时提供);
7.房屋抵押落实情况材料原件(办理商业贷款的,提取资金时提供,可通过信息核验的无需提供);
8.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缴存人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以按揭方式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应在住房贷款发放前提出申请。具体按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3.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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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