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至10月份—— 贵阳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7.4%
记者昨日从省统计局获悉:今年1-10月,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为4387.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增速较1至9月提升1.9个百分点。其中,贵阳市、黔西南州、毕节市和六盘水市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商品房销售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销售面积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至10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与上年同期持平,西部地区同比增长1.0%。贵州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和西部地区平均水平4.0个百分点和3.0个百分点。
二是住宅销售面积增长最快。从商品房销售类型来看,与1-9月相比,住宅销售面积、商业营业用房增速有所提升,办公楼销售面积降幅有所扩大。1至10月,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面积3891.71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5.6%,增速较1至9月提升2.0个百分点;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320.19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5.9%,降幅较1至9月收窄1.0个百分点;办公楼销售面积32.05万平方米,下降62.5%,降幅较1至9月扩大1.6个百分点。
此外,五个市州销售面积增速有所提升。从全省九个市州情况看:与1至9月相比,黔南州、遵义市、贵阳市、毕节市和黔西南州等五个市州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有所提升,黔东南州、安顺市、铜仁市和六盘水市等四个市州增速有所回落。从全省各市州来看,有四个市(州)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五个市(州)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是贵阳市、黔西南州、毕节市和六盘水市,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4、11.7、9.1和6.2个百分点。
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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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