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将研究制订冻卵技术规范

↑广州市荔湾区广医三院,卵子去除颗粒细胞操作。 南都记者 邹卫 摄 (资料图)

全国两会预热

之 履职进行时

南都讯 单身女性能否冻卵?在2020年的全国两会上,有多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允许具备医学指征的未婚女性保存生育力”“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等相关提案。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官方网站上公开答复称,将研究制订卵子冷冻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科学客观审慎推进卵子冷冻技术临床应用。

目前法规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技术

目前,在我国,未婚女性能否通过卵子冷冻实施生育力保存?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分为人工授精和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类衍生技术。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介绍,卵子冷冻技术是指对卵母细胞进行冷冻和超低温储存,以治疗不孕症及保存女性生育力为目的的医疗技术,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范畴,其临床应用应当遵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等有关规定。

目前我国卵子冷冻技术主要应用于不孕症治疗中,取卵当日无精子的应急冷冻、剩余卵子保存等。

按照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只能由已婚夫妇行使,单身女性并不享有该权利。而根据《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男性无论是否已婚均可基于“生殖保健”或“需保存精子以备将来生育”目的申请保存精液。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静2020年提交了《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提案,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

对此,国家卫健委答复称,“考虑社会、法律和伦理等诸多方面因素,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2003年修订颁布)明确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已经启动《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条例》起草

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彭静还建议,适时启动相关法律制度修改。她建议由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牵头制定专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法》或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条例》,同时允许已婚夫妇和符合特定技术条件的单身女性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给予女性生育平等的选择机会。

具体而言,彭静建议修改现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仅“夫妇”有权进行人工生殖的规定,将有关生殖权益的《知情同意书》和《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中“不孕夫妇”删除,改为“夫妇或非婚女性”。

国家卫健委相关的答复中称,为进一步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防范技术应用风险,国家卫健委积极推动提高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立法层级。目前,已经启动了《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在梳理辅助生殖技术领域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医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对技术应用领域相关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积极推进条例制订工作。

将研究制订卵子冷冻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

国家卫健委称,包括卵子冷冻技术在内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属于限制性应用的医疗技术,其应用涉及医学、社会、法律、伦理等诸多方面。“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以医疗为目的,并严格遵守相关适应证和禁忌证。”

近年来,响应社会上关于允许单身女性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呼声,国家卫健委称,已组织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专家对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开展了深入研究,并将卵子冷冻技术作为重点专题进行探讨。

2019年12月23日,国内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刚过30岁的徐枣枣暂时不打算结婚,但她不排除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位母亲。随着年龄增加,徐枣枣想为自己未来的生育选择留一份可能性。2018年年底,在北京工作的她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冻卵”,但因为是未婚,无法提供结婚证被医院拒绝,徐枣枣将医院告上法庭。此案备受外界关注,被称为是“国内单身女性冻卵第一案”,但第一次开庭之后未宣判,至今未再次开庭。

“我们将继续密切跟踪冷冻相关技术进展,研究制订卵子冷冻技术规范和相关基本标准,明确卵子冷冻技术应用条件和适用人群,规范以医疗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临床应用。”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称。

国家卫健委还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密切跟踪相关技术进展,科学客观审慎推进卵子冷冻技术临床应用,切实维护妇女和子代健康权益。

释疑

单身女性不可冻卵

主要出于三个考虑

为何单身男性可存精,单身女性不可冻卵?国家卫生健康委在近期公开的一份对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中表示,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主要出于三个考虑: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是辅助生殖技术实施需要严格遵循的伦理原则。

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

一是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与男性生育力保存技术不同,女性卵子冷冻技术是有创性操作,技术实施难度大于冻精。在取卵和卵子冻存、解冻、移植过程中均存在技术风险,例如促排卵药物应用可能带来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以及手术取卵操作的出血和感染风险,危害女性健康。35岁以上高龄孕产妇发生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以及出生缺陷的风险将会显著增加,为单身女性冻卵有进一步延后女性生育年龄的可能性,不利于保障女性和子代健康。

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

二是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由于技术起步较晚,受开展时间所限,卵子冷冻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子代安全性仍然需要长期随访资料进一步证实。

国家卫健委称,美国生殖医学会、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会均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女性以推迟生育为目的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并明确提出商业化推广卵子冷冻技术可能会给晚育女性带来虚假希望,造成女性进一步推迟生育计划。国外相关人群研究表明,卵子冷冻技术的成功率随女性年龄增加而下降。

要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

三是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是辅助生殖技术实施需要严格遵循的伦理原则。超出医学指征、将辅助生殖技术作为商品向健康人群提供,会不可避免地促使以盈利为目的导致技术滥用。目前部分媒体使用“后悔药”“生育险”等说法对卵子冷冻技术进行渲染,容易产生误导,带来技术滥用的风险和不良社会影响。

此外,国家卫健委还表示,我国宪法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未对单身女性生育权作出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生育行为不仅涉及女性,也涉及子代的健康和发展等基本权利,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采写:南都记者 吴斌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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