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发布

为规范贵阳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为乘客创造更加安全、便捷、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近日组织对2018年发布的《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进行了全面修订,新版《守则》将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与2018年版相比,新版《守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乘车时限延长为210分钟。随着贵阳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的增加,结合贵阳轨道交通运营实际及线网扩大后的乘客需求,将《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二章第六条“乘客每次持票进闸到出闸时限为120分钟,超过120分钟的,补收全线网最高票价的票款”修改为“乘客每次持票进闸到出闸时限为210分钟,超过210分钟的,补收全线网最高票价的票款”。

二是一名成年乘客可携带免费乘车儿童数量增加至两名。考虑到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将《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二章第八条“一名成年乘客可携带一名身高1.3米(不含)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超过一名的,按照超过人数购票”修改为“一名成年乘客可携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免费乘车”。

三是禁止在车厢内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根据2020年4月1日实施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乘客不得有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将《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三章第十二条(十)“禁止在车厢内大声喧哗、播放音响等干扰他人”修改为“禁止在车厢内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来源:贵阳日报融媒体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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