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先行 毕节检察机关探索公益诉讼“前行路”

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毕节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试点作用,探索积累公益诉讼宝贵经验,为构建“法治毕节”注入新鲜活力。

据悉,维护公益作为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的根本目标。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认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精准办案、恢复性司法等监督理念,灵活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努力实现督促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督促履职与修复生态、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围绕毕节试验区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以水源地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等环境治理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切入点,毕节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环保执法“风暴”、督促“清废行动2018”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行动,主动出击,检力下沉,突出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硬骨头”案件。

针对乡镇垃圾处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社会热点问题,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88件,成功提起贵州省首例食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当庭宣读公开道歉信,并于判决生效后在贵州省级公开媒体向不特定消费者赔礼道歉,在司法层面上丰富了严惩违法经营的监督手段和路径选择。

截止2018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人员达53名,占全市办案力量的11.2%。围绕提升干警线索发现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出庭公诉能力,组织开展各类专业培训185人次,加快办案骨干成长,为公益诉讼的长期开展积蓄了可靠有力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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